第五条 集团博管办人员设立如下:
主任1名
主要职责:全面主持博管办领导管理工作,并及时做出指示。
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
1名技术副主任
1)组织填报“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2)审核博士后科研课题;
3)跟踪博士后研究科研课题的进程及科研经费的投入;
4)监督指导工程技术中心对博士后研究过程日常管理工作;
5)监督博士后科研课题经费使用;
6)制定集团及各子公司博士后科研课题的评估标准;
7)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科研课题的论证与博士后科研成果的评估;
8)组织工作站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申报;
9)监督工作站技术档案管理。
1名行政副主任
1)组织博管办办公会议的召开;
2)审核工作站管理制度;
3)监督博士后进、出站管理;
4)监督博士后生活及后勤工作的落实;
5)监督博士后人事档案的管理。
顾问:若干名
主要职责:聘请资深专家、教授,负责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
成员:集团工程技术中心、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股份工程技术中心、股份人力资源部、股份总经理办公室六个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博管办成员的具体管理工作分工如下:
1、集团工程技术中心、股份工程技术中心负责:
1)协助填报“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2)参与博士后科研课题,选派科研人员;
3)参与博士后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过程;
4)协助办理工作站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申报;
5)协助工作站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档工作并报集团相关部门。
2、集团人力资源部、股份人力资源部负责:
1)起草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2)同相关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3)与有关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所属单位联系,推荐博士后人选;
4)办理博士后进、出站的有关手续;
5)建立博士后工作档案并负责归档;
6)监督下属企业博士后待遇的落实情况;
7)落实博士后进站期间配偶工作。
3、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股份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1)安排好进入工作站的博士后的生活及后勤;
2)为博士后进站期间子女入学工作。
第七条 工作站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遇到重大问题临时召开博管办公会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