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培养"研究管理复合型"高级人才,经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申请、国家人事部批准[人发2006第53号文件],在集团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第二条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发[1997]5号《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制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条例,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作站以及在站工作的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工作站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领导和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集团博管办的主要职能为:
1、负责制定和完善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条例;
2、负责博士后招收与审批;
3、负责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管理;
4、负责博士后工资福利、住房的管理;
5、负责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6、负责博士后工作期满的管理;
7、负责博士后科研成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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